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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发布

  • 发布时间:2016-03-24 15:3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记者李万祥)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新浪网法院频道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举行“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发布会。报告以宪法、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文件为依据,对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庭审网络及微博视频直播状况进行了初步考察,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关司法公开制度和实践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中国的司法公开已经走在国际前列,以庭审微博视频直播为代表的司法公开新举措,正在助推中国司法公开对西方的“弯道超车”。

  在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支振锋教授指出,中国法院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最新数据,截至今年2月,全国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570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560万条,直播庭审13万次;另外“天平工程”实现3512个法院专网全连通、数据全覆盖,1.8万个科技法庭把案件审判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建成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各级各地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新的司法公开方式与工具,新媒体更是为司法公开提速助飞。小小手机,六寸屏幕,即可打开司法公开的无限空间。”支振锋认为,在法院信息化3.0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已实现司法公开司法政务、诉讼服务信息从传统以纸质为主到电子化和数字化的转变;而随着最直观、最动态的庭审视频直播的铺开,司法公开更实现了从静态到动态的飞跃;逐渐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到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利用云数据与微博等社交媒体,我国很多法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时随地观看庭审直播的“即视正义”。

  报告指出,新媒体的出现,尤其是庭审微博视频直播为司法公开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工具,为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的正义,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2011年部分法院试水微博庭审图文直播开始,发展迅速。2015年3月26日新浪微博开通庭审视频直播以来,庭审微博视频直播已取得巨大进展。目前有2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0余家人民法院开通了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截至今年2月底,已直播案件1702件(次),累积190万人通过微博“旁听”了庭审。

  报告同时指出,由于制度供给依然不足、经费保障较为有限、技术标准有待统一以及观念上的障碍仍然需要破除等原因,中国在司法公开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报告提出,应进一步优化环境,破除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的障碍。一是要完善机制。规范庭审视频直播,规定直播的主体只能是法院;非经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庭录音、录像或直播庭审;进一步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等相关规定,给各级法院更大的庭审直播自主权,提高司法公开考核中庭审微博视频直播的分值。二是要加强司法公开队伍建设,更新司法公开观念,提高法官素质和能力,加强庭审礼仪培训,更新不利于司法公开的旧观念。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对法院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整合,统一庭审视频直播平台、技术标准,解决重复建设、兼容度不够等问题。四是要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教授主持发布会。据悉,该报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相关成果,并被纳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国家智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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