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银行机构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16-03-22 08:29:47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宗满意)近日,厦门银行业协会已组织辖区29家银行机构共同签订了《厦门市银行业债权银行委员会机制公约》,在辖区全面实施银行大额贷款债权人委员会机制。目前,辖区银行机构已完成对20家大额贷款企业成立债委会的工作,对其余企业组建债委会的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快速有效地推进之中。
据悉,此举旨在推动我市银行机构认真做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厦门银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指导银行业协会组织辖区银行对贷款余额超过1亿元并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客户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共同研究、确定分类措施,协同做好授信管理工作。通过分类施策,对于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要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切实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对于“僵尸企业”,要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其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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