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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通过“阳光化程序”选择民间资本

  • 发布时间:2016-03-20 15:3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 向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于3月19日-21日在北京举行。在“深度对话:财政新常态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分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要通过阳光化的程序来谈物有所值的评价,用阳光化的程序来谈财政论证以及合同里的风险分担方案。 >>>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贾康指出,PPP更适合偏好上认同跟政府合作取得非暴利但可回报的企业,政府必须找到偏好明显不同于风投、创投的民间资本来进行合作。所谓非暴利但可接受,需要依靠阳光化的程序来进行。

  贾康认为,在中国的PPP领域中,国有企业的参与是一大特色,但它的限制词是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同时,他建议,对于一些没有现金流的项目,可以通过打包整合的方式,将其变成有现金流的项目。

  他还建议,也可通过更多金融创新手段,比如说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操作等等,在民间“以接力的方式、交易的方式,不断形成一个可持续性的过程”,把若干追求短时间回报的民间资本合在一起,就可以完成比较长时间段的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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