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16 16:30:33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切实提高环境监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785号)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2016年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第三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3日至28日(3月21日报名截止,23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怡景路3号)。
三、培训对象
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干部,云南省地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10人。
四、培训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察,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环境监察稽查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件。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宣传教育中心承办,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孙向伟,郑慤
电话:(010)66103014,66556435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张琳,王岩
电话:(010)84630875,13693397368
(三)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李发聪
电话:(0871)64124387,13708403030
(四)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 吴云华
电话:(0871)64311123,1508707159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