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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远程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19 14:30:35  来源:环保部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5〕195号)要求,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远程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背景,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干部、地市级和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

  培训依托西尔云学苑(http://www.cei.net.cn)进行,采取参训人员网上自学、我部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闭卷)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和考试时间

  西尔(CEI)环境远程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1月25日,考试时间暂定为11月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包括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文件、污染源环境监察、生态环境监察、排污收费与排污申报、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统一组织报名,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参训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二)参训人员登录http://www.cei.net.cn/(西尔云学苑)注册账号后,在学习中心激活“选课卡”(10月20日前我部将“选课卡”卡号和密码分配至各省级环保部门,由省级环保部门分配给参训人员)。

  (三)参训人员应在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共50学时)的学习,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未完成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不足50学时),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课程安排及课时要求,见远程培训平台内部通知。

  (二)培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或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西尔云学苑,避免发生学时作废等问题。

  (三)参训人员免收培训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监局 郑慤

  电话:(010)66556435

  联系:西尔云学苑服务平台

  电话:400-081-0101/(021)36535652

  附件: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抄送:西尔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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