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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四川分公司开出四川首单

  • 发布时间:2016-03-15 05:32:56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张娅娜) 保监会近日公布第二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国寿股份、太保寿险、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东吴人寿9家公司入围,加之半月前公布的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人寿,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保险机构已达12家,均在成都设立有四川分公司。其中,阳光人寿四川分公司已于本月10号成功开出四川地区税优健康险第一单。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税优健康险试点步伐已全面提速。

  按照《个人税优险暂行办法》,医疗保险部分,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积累部分,则仅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其中,医疗保险部分中,医疗费用的补偿范围不受基本医保目录限制;补偿项目包括住院及前后门诊医疗、特定门诊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投保限制为最低保额20万元,不再限制带病投保,但带病投保的保额将适当降低。个人账户部分建立个人万能账户,相当于建立一个没有初始费用的储蓄账户,投保人在健康时累积的利息,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优型健康险业务的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另外还将加强对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及经营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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