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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区域商标遭抢注,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6-03-12 07:32:5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朱海洋

  对于浙江省武义县的许多莲农来说,今年春节,算是过了个安心年。就在年前,历时一年之久的“宣莲”商标争议案,终于一锤定音。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武义“宣莲”商标维权成功告捷。这则“宣莲”回家的消息,让莲农们喜出望外。

  宣莲,在武义一带有着1300余年的种植历史,清代时还一度升格为贡品,位列中国三大名莲之一,是久负盛名的武义特产。2012年,“武义宣莲”获批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2014年,由于福建一家企业的商标抢注“宣莲”商标,致使正宗的武义宣莲在网络上成了假货,企业产品上市不准打“宣莲”品牌,理由为涉嫌侵权和售假。万分火急之下,武义县立即启动“宣莲”商标维权行动,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憋了一口气,却没处发

  要在一年多前,说起“宣莲”商标争议这件事,用一句话来概括祝升锋的情绪,再合适不过——憋了一口气,却无处宣泄。作为土生土长的武义人,祝升锋对宣莲再熟悉不过,说起来头头是道:“其色白芳香、颗大粒圆、肉质饱满、质酥不糊、食而无渣,位列三大名莲,武义宣莲绝非浪得虚名。”

  年龄不大的祝升锋,对宣莲的了解或许还更胜一筹,这缘于他近十年在网上售卖武义特产。在所有特产中,宣莲最为畅销,对店铺的引流贡献也最大。然而在2014年6月,正当事业风生水起之时,祝升锋的店铺却连续遭他人举报,随后,店内的武义宣莲更是直接被淘宝网强制下架。突如其来的遭遇,让祝升锋一头雾水。经多方询问,他被告知,下架的原因是,宣莲涉嫌侵权、售假。如此解释,更使祝升锋百思不得其解,自家卖的宣莲均是产自武义当地,如假包换,怎么会是假货?

  为了让祝升锋信服,淘宝网向他出具了一纸商标注册证书。该证书显示,一家位于“建莲”产地福建省建宁县的公司,已于2014年2月获准注册了“宣莲”商标,核定使用在腌制水果、水果蜜饯、果肉等第29类商品上。

  这样一来,勒令下架的根源自是水落石出:“宣莲”商标被人抢注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像祝升锋这样的经营者,的确不能再用“宣莲”为商标,销售莲子及其产品。

  法律维权,终获成功

  心急如焚的不止是祝升锋,还有武义经济特产站的站长徐文武。事实上,武义县有自己的宣莲商标。早在2012年,“武义宣莲”就获批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而持有人就是武义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

  如此看来,这起商标争议在逻辑关系上已十分清晰。福建企业抢注的“宣莲”,属于企业商标,只要商品符合核定范围,都可使用;而“武义宣莲”则属于集体商标,可为企业共用,但只能用于莲子这种产品,且对原产地有明确的要求。

  尽管“宣莲”与“武义宣莲”两个商标,在字面上略有不同,但徐文武认为,一般意义上,正宗宣莲的原产地就是指武义境内,若“宣莲”商标持续有效,将导致越来越多的正宗宣莲产品,在市场上遭遇“李鬼”,而鱼目混珠之后,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辨识真假宣莲。

  “事实上,福建这家企业的产品,无论原料还是产地,都跟武义和宣莲毫无关系。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显而易见的欺骗性和误导性,而长期以往,对‘武义宣莲’来说,无疑将砸了招牌。”徐文武说。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武义县相关部门和广大莲企莲农的广泛关注,县农业局联合政府法制办、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宣莲”商标维权行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出申请,要求宣告抢注的“宣莲”商标无效。

  2015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为,福建食品企业抢注“宣莲”商标会损害公众以及“武义宣莲”地理商标合法使用的权利,违反了《商标书》中相关规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由于该企业超过一个月仍未上诉,该裁定生效。自此,武义“宣莲”商标维权宣告成功。随着这一争议案的尘埃落定,今夏,将会有更多企业使用“武义宣莲”这一集体商标。

  吃了亏,能否买来教训

  尽管“宣莲”的回家之路最终有惊无险,但法律界人士直言,商标之争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据悉,“宣莲”商标遭抢注事件也并非头一遭。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宣莲”就被武义一农民注册,幸亏有关部门及时行动,才避免了被抢注风险。当年,正是为了加强“武义宣莲”的保护与发展,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才注册申请了“武义宣莲”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徐站长坦言:“‘宣莲’商标再次被抢注的事件,又敲响了一次警钟,说明我们在品牌保护过程中,一些细节还需完善。”

  “就全国而言,近年来,像‘武义宣莲’这样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纠纷可谓层出不穷,如何厘清这些品牌发展中的绊脚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商标是品牌在法律上的形式体现,宣莲本属于一个品类,具有很强的特指性,况且早在2012年“武义宣莲”就已被注册,不管怎么样,商标管理部门都不应该把“宣莲”商标批复给这家企业。

  “从中看出,商标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加强商标注册业务能力。倘若一个地域品牌在注册阶段,就频频遇阻,还谈什么发展。像英山云雾,为这样的商标纠纷,已持续维权十年,至今仍未果。”胡晓云同时表示,对于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商标注册只是起步,更重要的是如何激活市场动力,扩大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完善品牌培育保护机制。

  据介绍,目前武义县正积极组织成立宣莲产业协会,形成由政府部门、企业、专业合作社、莲农共同组建形成商标保护联盟;同时,县里还将聘请专业的商标事务所,实时监测商标保护情况,编织紧密的商标防护墙,以助推“武义宣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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