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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

  • 发布时间:2016-03-12 07:32:13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李飞

  3月11日上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话题答中外记者问,其间对“农村环境治理”“土壤污染及治理”“绿色贫困”等问题作出了回应。

  避免乡村成为“公地悲剧”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其中农村环保又是当前环保工作的弱项和难点。”陈吉宁没有回避问题。他说,农业是最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环境搞好了,农民群众是直接受益者,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也有保障。

  陈吉宁介绍,从2008年开始,环保部和财政部一同出台“以奖促治”政策,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截至去年底,中央财政投入315亿元,在7.8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对13万个村庄进行环境整治。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环保部还将创新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发挥中央农村节能减排项目的“种子”资金作用;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等。

  “解决污染上山下乡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避免乡村‘公地悲剧’。”陈吉宁说。

  重点解决农用地污染

  被称作“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为何迟迟没有出台?现场有记者问。

  对此,陈吉宁回应,“土十条”目前已修改了50多稿,现已基本成熟,下一步按照程序报批后就可以实施。“‘土十条’出台之所以花费这么长时间,一是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二是基础非常薄弱。”陈吉宁解释,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还没有一部法律规范,而且土壤问题又涉及到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它和用途、空间位置等密切相关,界定起来非常困难。

  陈吉宁说,“土十条”编制中特别强调风险管控,重点是夯实“两个基础”,即开展详细的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要重点解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

  用好的生态补偿机制破除绿色贫困

  在阐述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时,陈吉宁给了一个“坐标系”:横坐标是环境保护,纵坐标是经济发展。生态质量非常好的贫困地区,落在了“绿色贫困”的第四象限。

  如何理解、破除绿色贫困?陈吉宁说:“要在适度开发减少贫困的同时,也为贫困地区留足持续发展的生态资本,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为此,环保部将大力推动结构调整,加快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在发展中避免东部污染产业的进驻,守住一些非常必要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建立统筹推进环保与扶贫的制度体系,增加向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开展贫困地区生态补偿综合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通过好的生态补偿机制来引导和鼓励这些地区的群众走向生活富裕、绿色发展之路。”陈吉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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