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3户网络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
- 发布时间:2016-03-11 08:29:54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3月10日讯 (记者冯雪玉)记者日前在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自治区工商局已在我区东西部各建成一个电子取证实验室,已有10243户网络经营主体纳入到监管范围。
据了解,我区在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各建一所电子取证实验室。电子取证实验室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经营者电脑的相关文件进行只读复制,在不改变文件原有属性的情况下,成功提取证据。而且盟市旗县区工商局还配备了电子取证勘察箱等便携设备,同样可以起到电子取证的作用。
“今后,工商部门要逐步掌握本地区经营者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设立网店的情况,不仅要掌握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情况,还要掌握已有一定规模的个人网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实现对网店违法行为的有效查处。”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2015年我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共检查网店12237户次,实地核查网站经营者1636户,查办网络交易案件21件。今年我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发力,以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优化升级网建平台功能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监格局;落实网店实名制,与信息公示系统有效对接,发挥好失信惩戒作用,推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