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军:三类原因导致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事件
- 发布时间:2016-03-01 18:5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3月1日下午,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英凡研究院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专题报告》(以下称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价值、监管等方面,做了总结归纳,也对当下一些“伪互联网金融”做了比较和厘清。
2015年下半年,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过去一年,类似的P2P公司不在少数,这些公司以互联网金融、P2P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对投资者和社会造成了伤害,也影响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声誉、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
数据显示,2015年,P2P网贷市场高速增长,但同时出现了不少风险事件。在过去一年,P2P交易规模达到了9823.04亿元,比2014年增长288.57%。但同时,P2P行业也成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的主要领域——截止2015年底,3858家P2P平台中,“问题平台”达1263家,跑路问题占“问题平台”的比例达到52.83%。其中,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事发和e租宝的垮台,因回款额度巨大、涉及投资者人数众多,而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这些公司的行为,使得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受到负面影响。
报告认为,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事件,主要有三类原因,包括商业模式或管理问题、优胜劣汰、非法集资。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e租宝其实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只是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狼”。他认为,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发展不适应、过度金融管制等原因,地下金融一直存在。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这些违规的公司看到了伪装自己的新方式。在目前监管机构对P2P行业的“真空”状态,导致了P2P行业“劣币逐良币”,让害群之马损害了行业正常的发展秩序。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教育的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契约精神的缺失,也加剧了伪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