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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警机制要让农民——看得到 听得懂 用得上

  • 发布时间:2016-02-23 15:30: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我国农业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风险与挑战,农业生产成本攀升、国内外价格倒挂、农产品滞销卖难和价格暴涨暴跌等农业等市场风险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农民和市民关注的焦点。建立有效的农业市场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形成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的市场信息,对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有效的农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中央提出,要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重点提高财政、能源、粮食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农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也应成为新时期风险识别和预警的重中之重,迫切需要建立新时期农业市场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机制。

  农业市场风险呈现新特点

  当前农业市场风险呈现出的新特点,是政策调整、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后的结果。

  经济新常态下农业需求端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幅放缓必然对农产品需求总量产生影响,同时我国粮食供求仍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与个别品种年度过剩并存”的状态。如我国普通小麦供给充足的同时,优质专用小麦一直紧缺,玉米库存高企但库存粮质量不高、优质饲草料供给不足,这是当前农产品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完善农产品价格机制带来改革阵痛。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大势所趋,但改革的过程将是市场风险释放的过程,由于市场各方特别是生产者已经形成“政策市”预期,在补贴机制和市场化风险防控体系尚未建立之时,改革的初期市场波动的风险甚至有可能被放大,导致农民承担较多代价。

  国内外价格持续倒挂影响深远。近年来我国粮棉油糖肉等主要农产品国内市场价已全面高于国外产品配额内进口到岸税后价,有些产品一度高于配额外进口到岸税后价。价格倒挂,加之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地板”持续刚性上升,对农民种粮增收形成双重挤压,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农业生产不断萎缩,加大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和农民生计的风险。

  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我国的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与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农业数据采集标准不统一、共享和协同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数据发布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订单、期货、保险等管理农业市场风险的机制还不完善。农户如果“看不到、听不懂、用不上”必须的市场信息,无法利用价格保险锁定收益,不能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相当于在瞬息万变的农产品市场中“裸泳”,不仅自身收益无法保障,而且盲目跟风还会加大整个市场大起大落的风险。

  应对农业市场风险要守住三条底线

  强化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应对农业市场风险,关键是预警和管理机制。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识别和应对农业市场风险的关键,必须尽快建立我国的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引导农业生产、服务政府调控、管理市场风险提供重要支撑。

  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应对农业市场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以“总量基本平衡、市场波动可控、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生产发展”为目标,把风险控制在底线之上。坚决守住三条底线:一是主产区农民收入基本稳定。防止粮食主产区农户、新疆棉农、广西蔗农、生猪规模养殖户等出现大面积亏损。二是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国内谷物自给率应保持在95%以上。三是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农产品加工、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农民工就业和农产品消费,防止以国内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普遍萎缩。

  构建农民收入安全网。市场风险管理是农民生产经营的短板,帮农民有效应对市场风险,既是保障农民收入基本稳定的需要。要用好直接补贴、价格支持、目标价格补贴、托底收购等政策工具保障农民收益,并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鼓励衍生品市场发展等方式,构建农民收入安全网,让农民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种粮无后顾之忧。

  完善市场调控机制。既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又要考虑农产品的特殊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好价格、储备、进出口等调控“工具箱”,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张合成 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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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保险+期货”破解增收难题

  “有了期货价格保险,再也不怕鸡蛋落价赔钱了。”近日,辽宁市普兰店市丰荣街道办事处金厂村养鸡户刘世奎高兴地说。

  去年9月至11月,鸡蛋价格低于养殖成本,但有保险公司兜底,虽然养了3万只鸡,刘世奎也没有太上火。不久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上门,确认了首期赔款3万多元。这几天,刘世奎正四处寻找新的场址,今年打算把养鸡规模扩大到10万只。

  去年,大连试点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这一创新实践解开了农民“增产不增收”难题,改变了原有的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方式和农产品补贴方式,实现了保险业服务“三农”和价格机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大连模式”也被正式写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一款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2015年初,大连保监局与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正式启动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工作。8月中旬,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正式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据介绍,两款试点产品期货价格保险以期货品种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约定月份该品种期货合约的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运作方式是:保险公司基于期货市场上相应的农产品期货价格,开发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农民或农业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来确保和稳定收益;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来对冲赔付风险,达到“再保险”目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利用其专业操作优势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看跌期权复制,从而转移和化解市场价格风险,并通过权利金收益获取合理利润,最终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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