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文创产业实施贴租支持
- 发布时间:2016-02-23 22:33:0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贴租实施细则(试行)》,文创项目单次最高可获500万元支持。《细则》指出,所称贴租是指对项目单位为实施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从融资租赁机构获得融资资金所发生的租息(含以手续费方式提前支付的租息)进行资金支持。
融资租赁贴租支持资金以融资租赁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进行测算,单次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细则》规定,申请项目贴租支持的,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内容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具备技术、知识产权、场地、自筹资金等各项实施条件(如需立项等前置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获批文件);项目形象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20%。
对于符合《细则》条件的,按融资租赁合同计算支持金额,未支付的租金部分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在还款期间获得的中央、市级、区级等贴租资金支持金额总和不超过申报单位已偿还的用于该项目租息(含以手续费方式提前支付的租息)总额。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规定融资租赁机构仅限于注册地在北京的融资租赁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金融租赁机构除外),同时在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融资租赁业务中北京市文创项目数占比不低于20%,且为北京市文创企业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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