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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深莞惠经济圈协调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2-22 09:30:5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深圳讯】深莞惠地区将着力共建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多达23项区域交通合作事项通过、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信用资源优势共享……近日,广东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九次联席会议可谓“干货多多”,区域协调发展呈现良好局面。

  广东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河源5市在会上签署了《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合作协议》,5市将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这一协议具体包括9大任务,包括加快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建设、推动创新型孵化器建设、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创新资源开发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相互转化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以及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

  其中,在加快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建设方面,5市将依托中国科学院在人才、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发挥深圳龙头带动作用,深莞惠地区着力共建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国(深圳)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中国科学院(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

  在会议通过的广东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河源5市40项重点合作事项中,有23项是交通类项目。包括推动开通厦深铁路深圳至汕尾捷运化列车,启动开展深圳地铁14号线延伸至惠阳大亚湾的规划研究工作,研究确定深圳地铁和东莞地铁的具体接驳方案等。

  “进一步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让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充分流动起来,为一体化发展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说,5市要在加快一体化进程中互帮互助、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发展的合力。

  与此同时,5市还决定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信用资源优势共享。根据签署的《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莞惠经济圈(3+2)将从推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与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互认机制、共同培育发展信用市场、建立诚信宣传协作机制、加强信用学术领域合作等6个方面加强区域信用合作。

  未来,深莞惠经济圈(3+2)失信惩戒将不再受地域限制。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河源5市间实行基础信用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对失信行为依法联合实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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