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租房可看“指导价” 租金浮动不超20%
- 发布时间:2016-02-19 10:32:14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房屋出租价格岂能想怎么涨就怎么涨?在天津市可并不能全凭房东说了算。自2010年起,天津市就颁布《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加强天津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引导、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对房屋租金给出了指导价格。
据了解,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是指以下标准房屋的指导租金:楼房(住宅)有简单家具、家电,一般装修(铺地砖,粉白墙,卫生间及厨房简单装修),有管道天然气(或煤气)、管道暖气,周围环境一般;同时,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不含税费,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由租赁双方按规定缴纳,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约定。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住宅房屋的市场成交租金可参照各区(县)板块的指导租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而这一条款也在去年6月份再次做出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在本次公布的租金标准中,滨海新区被划分为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北塘、中新天津生态城、空港经济区、高新区和中心商务区共计9个区域,其中开发区租金标准遥遥领先,直逼市内六区,塘沽、中心商务区、空港、高新区等区域紧随其后,价格均在20元/平方米以上,汉沽、大港区域的租金指导价格则最低。在滨海新兴区域中,中新天津生态城的高层住宅租金指导价格达到了17元/平方米,与塘沽新河、新北等板块相近。
“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仅为租赁双方议定租金提供参考,租赁房屋所属板块未有指导租金的,可参照临近板块、同类物业的指导租金,结合市场情况自行议定。”同时,房屋租赁的实际价格还受时间、房屋新旧程度、房主意愿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租赁价格还需要租赁双方商议决定。新区规国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时报记者 于浩洋 实习生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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