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过高 月供超标会被银行拒绝
- 发布时间:2016-02-03 10:32:4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杨剑峰
福州晚报讯 昨日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发布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截至昨晚,在榕银行尚未接到通知。今后一旦执行新政,百万元房贷首付款将可少备5万元。不过需注意的是,首付降低后,如果贷款额较大,月供支出就有可能超标,此时仍需通过提高首付比例或者延长贷款期限来“补救”。
目前,福州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为25%,第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为40%。现最低首付款比例可在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相当于首付比例最低为20%。由于福州属于非限购城市,今后应可以享受该政策。另外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由40%降至30%,这样二套房贷款购房者会直接受益。另外,此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已降至20%,一旦商业贷款执行两成首付,首套房组合贷中过往“就高不就低”的问题也将不复存在。昨日在榕建行、中行、光大等银行均暂未接到房贷新通知。在榕银行人士表示,如果分行一旦接到新的房贷通知会及时执行。
首付比例降低对于购房者是利好,可以减少首付压力,带来诸多便利,不过选择几成首付比例要因人而异。首付比例降低后,如果贷款总额较高,就有可能出现房贷月供超标而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形。按规定,客户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一半,否则银行多会拒绝。如首付比例20%后贷款130万元,期限20年,月供高达8500余元,这意味着贷款申请者月收入需达1.7万余元。因而单价较高的房贷选择较低首付比例就有可能达不到贷款要求。此时客户仍需提高首付比例或者延长贷款年限才能顺利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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