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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个项目获2264万元补助

  • 发布时间:2016-02-02 09:32:18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王稀珍 杨幸琦 记者 林潇)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3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264万元,分别为南昌综保区国微产业基地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新建长堎工业园区的10万吨现代冷链物流园及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据了解,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为鼓励新建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而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从2015年7月1日起新建至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根据我省2015年印发的《江西省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市、县财政配套补助。其中,省级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和服务业集聚区的标准厂房,由设区市、县级财政各按每平方米25元配套补助;国家级工业园区的标准厂房,由设区市财政按每平方米50元配套补助。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不予奖补。

  我市要求,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须专款专用,相关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我市将严肃处理,并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其申请专项资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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