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结汇”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 发布时间:2016-01-25 22:30:42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印发《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释放五大政策红利。“意愿结汇”成为汇改措施中的最大亮点。业内人士指出,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意愿结汇”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规避了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但鉴于人民币汇率趋势中长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中小企业对趋势的判断能力不足,风控能力欠缺,还需防范相关投融资风险。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印发《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涵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多项外汇创新业务内容。《细则》的落地意味着今后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内的银行、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方面将享受外债资金意愿结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简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门槛降低、融资租赁企业可收外币租金、银行外汇交易业务服务范围拓宽等政策红利。
汇改涉及五大创新
2015年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曾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了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方面将享受外债资金意愿结汇、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门槛降低。此次广东自贸区《细则》的发布在此基础上加入了其他汇改创新亮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的创新主要有五方面,将惠及片区内企业:
一是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资金不再像过去一样需要银行核查,而是直接进入企业账户,资金更顺畅。
二是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简单地说,就是企业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不必像过去一样需先经监管部门审批。”该负责人说。
三是区内融资租赁类公司如果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就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有效避免企业的货币错配汇率风险,便利跨境投融资,有助于促进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发展。
四是区内注册的银行可对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这相当于赋予银行离岸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资质,如远期结售汇、期权等。
五是降低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门槛。过去要求这类公司上年度国际收支规模必须在1亿美元以上,现在降为5000万美元。
资本项目兑换进一步放开
对于区内企业而言,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或是《细则》带来的最大红利,也是汇改措施中的最大亮点。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债本身是资本项目的一部分,此次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的落地,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放开了资本项目的兑换。
过去,结汇过程本身需要按照实际需求进行,不能结汇之后存放。“意愿结汇”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选择合适时点进行结汇,把结汇人民币先存放,需要支付划拨时再进行支付。
今年年初,在岸人民币与离岸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成为全球市场关注的焦点,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也给不少企业带来了投融资风险。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可享受三方面好处:一是可根据汇率形势自主选择结汇时点,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二是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可以存放定期存款,提高资金收益。三是结汇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除了经营范围之外或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外都可以使用。
谭雅玲指出,虽然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意愿结汇”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规避了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但人民币汇率趋势中长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中小企业对趋势的判断能力不足,风控能力欠缺,还需防范相关投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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