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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建立

  • 发布时间:2016-01-25 20: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5日表示,中国工商系统按照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开拓创新,探索建立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张茅在当日举行的中国“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商事制度改革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为宽进严管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改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息归集工作,推行“双随机”工作机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构建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了信用约束。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实现了市场监管的公开透明,降低了市场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

  张茅说,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工商系统将把握“宽进”是简政放权的基本要求,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推出一系列更有力度、更具实效的新举措,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和经营范围改革。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挤压设租寻租空间,逐步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他称,简政放权必须做到放管结合,在放活的同时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工商将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功能,加大市场主体失信成本,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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