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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黑”建筑还地于民

  • 发布时间:2016-01-23 06:59:42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辑同志:

  我是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张厝自然村村民代表,我们村现有村民近3000人约500多户,全村可耕地不足百亩,人均半分地都不到。然而在耕地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有村民置国家法律和村民的集体利益于不顾,强占村里的30余亩土地,修建一栋没有任何部门审批手续的“黑”大楼。

  该大楼在修建过程中,还填埋了村里的泄洪通道,导致一到雨天,村里就形成内涝,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且该大楼既未经任何政府部门审批,亦未经专业建筑机构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按照原来批准的用途和性质使用;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必须重新申请经过批准方可。未经批准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即为违法用地”。据了解,被强占的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占地盖房行为已经侵犯了土地所有权人下石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几位村民代表多次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我们村民们恳请贵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楼的行为进行打击,早日拆除“黑”建筑,还地于村民。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 张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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