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枸杞竟无生产日期?商家称因断货拆礼盒先发货
- 发布时间:2016-01-21 10:55:3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足不出户,却能品尝到来自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美食,消费者只需轻点鼠标网上购买,各种美食便可以漂洋过海来到身边。然而,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网购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超过传统销售渠道。消费者在网购食品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购买到危害人体健康的“三无”食品。日前,南京市民柏先生谨慎起见,对自己网购回来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一盒枸杞追踪到底……
网购的枸杞未标生产日期
今年1月初,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华侨路分局接到消费者柏先生举报,反映其通过互联网网上商城某公司购买了一盒枸杞,价格89元。就在柏先生下单后,超出预期好多天才收到货物。本来就不愉快的柏先生检查产品后发现,这盒枸杞竟然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无法确定该枸杞是否还在保质期内,柏先生便无法放心食用,于是向该公司投诉索赔。然而公司一再拖延,迟迟不能给柏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他向南京市食药监局投诉。接到批转的投诉后,华侨路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
不过令执法人员奇怪的是,查遍了该公司库存的枸杞产品,无论单品产品还是礼盒包装都标明了生产日期,并无违规之处。那么柏先生的这一盒未标明生产日期的枸杞是个人行为还是另有所因?
商家称因断货拆礼盒先发货
在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中,该公司销售经理说出了其中原委。原来柏先生购买产品时,该公司单盒包装的枸杞正好断货,销售人员为了及时发货,就从两盒装的礼盒中拿了一小盒先行发货,礼盒外包装上是标明了生产日期的,但小盒并未标明生产日期,这才导致了消费者的误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华侨路分局执法人员告诉该公司负责人,拆单零售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规定,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消费者赔偿。
经过华侨路分局调解,该公司同意为柏先生更换一盒标注规范的同样产品,并追加赔偿10盒。1月14日,双方在华侨路分局签订了调解协议,柏先生的投诉得到圆满解决。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通过这件事提醒他们食品安全无小事,以后公司将在经营中更加注重守法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