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有理有度
- 发布时间:2016-01-19 22:29:5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按照WTO统计口径,2015年,我国对外启动贸易救济调查11起,全部为反倾销。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对外启动贸易救济调查240起,其中反倾销案件232起,反补贴案件7起,保障措施案件1起。
贸易救济调查启动数增加
且全部为反倾销
2015年,按WTO统计方式,我国对外共启动11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同比增加4起,增幅57.1%;反补贴0起,同比持平(表1)。如按中方统计则反倾销为4起,同比增加1起,增幅33.3%;反补贴0起,同比持平。
对发达经济体启动数增加
但占比略降
2015年,我国对外启动的11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发达经济体8起,占比72.7%,下降13个百分点,但案件绝对数同比增加2起,增幅达33.3%;涉及发展中经济体3起,占比27.3%,同比增加2起,增幅达200%。2011年~2015年,我国对进口产品启动贸易救济调查涉及发展中经济体的立案数和占比均有所增加(表2)。
2015年,我国对外启动的11起反倾销调查中,日本以4起居首位,美国、欧盟和韩国各2起,土耳其1起。2011年~2015年,我国对进口产品启动贸易救济调查主要涉及欧盟(13起)、美国(11起)和日本(11起),三者合计占比76.1%。涉案国家极为集中,韩国和印度均以3起并列第三(表3)。
钢铁及其制品涉案增加行业集中度维持高位
2015年,我国对外启动的11起反倾销调查中,钢铁行业涉案5起(铁基非晶合金带材2起、取向电工钢3起),占比45.5%;造纸(未漂白纸袋纸)和纺织(腈纶)各涉案3起,占比分别为27.3%,涉案产品行业极为集中。2011年~2015年,我国对外启动的46起贸易救济调查共涉及化工、钢铁及其制品、多晶硅、造纸、电子产品、纺织、医疗设备和食品8个行业,前四个行业合计共36起,占比78.3%,行业集中度较高,特别是化工行业以17起领跑,占比37%(表4)。
2015年,我国对外发起的11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和吉林等6个省市(表5),与2014年涉及省市数持平。
2015年,我国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案8起,均为反倾销案;新增征税产品3个,分别为未漂白纸袋纸(初裁)、甲基丙烯酸甲酯(终裁)、光纤预制棒(终裁)。
2015年,我国共终止实施18起贸易救济措施,均为到期终止。其中反补贴1起,反倾销17起;涉及产品7个,取向电工钢、甲醇、苯酚、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乙醇胺、聚酰胺-6,6切片(仅英国终止)、聚氯乙烯(仅俄罗斯终止)。
按照我国统计口径,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共有37起贸易救济案件仍在采取措施,其中反补贴案件4起,反倾销案件33起,涉及产品39个。
对涉案企业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裁决贸易救济案例的申诉企业(含原审和复审)共339家,涉及29个省级行政区(港澳台除外、未涉及西藏和海南)和3个计划单列市(未涉及深圳和大连)。
(作者单位:上海海关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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