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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16-01-19 08:29:22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袁舒琪)工程款延期不付,农民工工资久拖不发,岁末年初是建设领域工程款、工资款纠纷投诉的高发期。日前,市建设局联合规划委等六部门联合颁发的《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一旦拖欠工资,可能列入“黑名单”。

  哪些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管理对象涵盖建设、施工、勘查、设计、商品砼生产等建筑市场领域的企业。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对于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一般为自公布之日起3—12个月。若建筑市场领域的企业存在未按合同支付工资或合同款、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且经调查认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等情形,都将被列入“黑名单”中,并相应采取惩戒措施。比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同一项目在两月内发生两起以上集体上访事件,或引发其他违反社会治安有关规定过激行为的,建筑企业都将面临半年的“黑名单”“监禁”时间。此外,若建筑企业发生特别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将面临1年的“监禁”时间。

  上“黑名单”对企业有何影响

  那么,若登上“黑名单”,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办法》指出,“黑名单”平台与信用监管评价挂钩,在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其信用评价结果将限制在不合格的等级范围内。其次,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拒绝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此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单位还将接受行政相关部门的资质资格差异化和承建工程差别化监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相关负责人,当年也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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