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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缺公平统一标准

  • 发布时间:2016-01-14 22:32:28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吴力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眼下成了中国乃至全球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价格形成机制、生产要素流通、法规建设等各领域都已取得举世瞩目的进步。并且,中国加入WTO近15年的进程中积极对接和融入全球市场,也加速了中国市场化机制的形成。

  然而,中国在加速融入全球大市场的同时,却一直承受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伤害,尤其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替代国”做法,令中国产业和企业蒙受着实实在在的损失。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WTO成员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世界正向这一时点迈进,然而当前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争却波澜再起,何故?

  诚如研究人士所言,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成了利益之争,贸易律师有贸易律师的诉求,产业界打着产业界的算盘,有些大国也为着复杂的利益诉求,宁愿自欺欺人,也不愿承认中国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进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屠新泉指出,目前,对市场化经济地位的认定缺少一个公平统一的标准。而且,由该国或该组织的商务部或贸易委员会评定,并非学术机构或市场化机构科学认定,考虑的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换句话说,这意味着有些国家正用非市场化的办法和流程来评定“市场化国家地位”问题,其中掺杂利益诉求,甚至是歪曲法律条文。中国是否具备市场经济地位这一从规则到实践都很明确的问题,最后却成了争议的焦点,甚至引来贸易律师搬文弄条,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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