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不能“流于形式”
- 发布时间:2016-01-14 07:2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新一轮国企改革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公众期待,但除了像浙江物产集团等少数国企已通过实际行动逐步践行改革思路外,不少地方的国企改革仍“步履蹒跚”。怎样的改革才能触及国企发展的深层次弊端?业内呼吁,深化国企改革亟待进一步打破观念束缚和体制屏障。
虽然当前国企改革思路、路线日渐清晰,但从各地实践进展来看,整体形势却并不乐观,尤其是公众对于当下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进度、成效不无诟病,也突显出国企改革“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企改革开出“混改药方”,是为了医治国企“缺乏活力”的病症,希望用民企灵活的市场应对机制和创新的管理体制,引入国企内部发挥“美妙的化学反应”,但这一“旧瓶装新酒”的方式现实中容易变成“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过去国企改革暴露出来的问题,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比如国企改革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对连年亏损国企“甩包袱”的契机,甚至是通过资产重组题材炒作再次“圈钱”的新路径。一些国企改革成为少数高管的“内部福利”,在资产评估、交易等环节也逐渐显现新的“灰色地带”。特别是一些国企担心民资注入后冲击自身主导地位而采取保守态度,而不少民企担心投了钱也没有话语权、“吃不到甜头还吃亏”,导致参与混改意愿不强,观望气氛浓厚。
有国企内部员工表示,国企一方面反复强调去行政化,但又要按照行政级别来指派管理层,这样“又富又贵、利益均沾”的安逸状态,很难激发国企高管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更有企业家指出,过去国企对绩效的考核没有“赏罚分明”,该奖的奖、该罚的不罚,甚至还会加大补贴,这不利于国企倒逼升级,对市场其他竞争者也颇为不公。
有学者指出,此前多轮国企改革都没能触及国企之弊,一方面部分国企凭借市场的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形成与民企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国企天然的政治关联和管制垄断,导致其在资源配置中占优势地位,获得诸多政策制定的优惠和倾斜。
专家指出,国企改革多年来批评声不断,关键是过去的改革往往带着“辫子”,不够彻底,期望这次国企混改能从根子上加以解决,不能再“流于形式”,更不能造成新一轮国有资产流失。
业内人士表示,要确保新一轮国企改革在优化治理结构、突破国企弊端方面有效深化,还需进一步打破国企观念束缚和体制屏障。
第一,坚持市场化原则。在推进国企改革中,要始终坚持贯彻市场化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企业自身的运行和发展规律,融入竞争,减少行政干预。在产权制度、薪酬考核、内部权力分配、组织架构等方面遵循市场原则。“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上也是加快市场化进程,应加大松绑力度、给予充分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真正把市场机制‘引进门’。”浙江物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说。
第二,继续推进股权多元化。有专家认为,国有持股一股独大或股权过于分散都可能影响公司治理,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领域,可加快引入对于行业有管控经营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以改善治理结构,对于市场化不充分、国有相对控股的领域,可由国有股东、产业投资者、经营者共同持股,国有持股比例可逐步退至33.5%以上,同时保留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另外,还要同步跟进薪酬、绩效考核、问责制度等配套改革。
第三,完善国企用人及评价机制。国有企业要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就必须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建立起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只有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步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才能发挥企业家作用,去除国企的行政化色彩。同时应建立多元化的、独立的、客观公正的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用市场经济的标准来衡量经营者。在充分竞争领域,还应鼓励探索国企高管持股,使之与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此外,像浙江省国资系统近年来尝试将国有资产增值与管理者部分效益年薪挂钩,也起到了很好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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