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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资金、缺医师 精神病人散落之忧如何解?

  • 发布时间:2016-01-13 08:42: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精神病患者伤人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让社会产生一些担忧。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430万人。该如何治疗、看管好这一群体?精神病医院的医护人员数量、诊疗服务能力、资金费用压力如何?国家治疗管理康复体系发展到何种程度?记者前往河北省邢台市进行了调查。

  缺资金、缺医师

  精神病医院病床摆成“大通铺”

  在邢台,通过重性精神疾病四级防治管理网络监控,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已从2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筛查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万余人,并将信息录入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但目前整个邢台市乡镇级以上的精神类专科医院共有8家,床位只有450张左右。

  邢台市精神病医院是邢台唯一一家精神专科二级医院,有职工73人,住院患者110余人。走进病区男性患者的病房,两排病床之间的过道非常狭窄,每排之中六七张单人床摆成了“大通铺”。据病区主任介绍,由于床位紧张,有时两张床上需要同时睡三个病人。

  院长刘玉宝告诉记者,医院目前是自负盈亏,尽管是市医保和新农合的指定机构,但仍不时遭遇病人无力或不愿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说是事业单位,但近30年来没有任何财政资金拨付,医院一直“在艰难中求生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在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出具的一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者看到,该证书的有效期为2015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3日,“经费来源”为“差额补贴”,表明本级财政应该按比例向其划拨经费。邢台市精神病医院的前身为“邢台市桥东区精神病医院”,在更名之后目前仍归桥东区管理。记者今年1月11日联系了桥东区财政局,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并未向市精神病医院在办公经费、人员薪资等方面划拨经费,至于未划拨的具体原因,“由于自己刚到岗位不久,也不太清楚”。

  此外,刘玉宝说,2009年,根据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设计划,由国家出资为每个地级市兴建一所规模型的精神病医院,每个市选择一个县建立一所县级精神病医院。按照当时的规划和预算,国家出资290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1300万元,共4200万元。但从立项到跑完手续,已到了5年后,这时建筑和安装成本已涨至7800万元左右。因而,目前市级新精神病医院只能完成病房楼的修建,门诊楼和医技综合楼的建设则陷入资金紧缺。

  最让刘玉宝感到焦虑的,是精神类护理人员的极度缺乏。医院现有临床医师19人,其中持有精神科医师证的仅有7人,“半路出家”的中医或西医8名,另外还有4名助理级别的。我国开设精神类护理专业的院校非常少,为数不多的毕业生中又有不少人因为社会压力而转行。余下从事精神科医疗的,也在工作中冒着风险:在该院,病区主任曾被病人打得鼻青脸肿,另一位管理人员在制止一位手持利器的病人时,左鬓角被划伤,缝了8针。

  治不起、忌讳治

  部分精神病患者治疗不力

  一方面是医院没有能力接收更多的病人,另一方面,则是许多病人治不起、不愿治,而不治疗又会加重病情,陷入恶性循环,埋下隐患。

  在邢台市精神病医院,患者住院每人每月费用在4500至4800元不等,县级以下精神专科医院每人每月3200至3500元不等。尽管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65%,但部分患者仍无法支付剩余费用。

  刘玉宝说,住院病人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常出现“家属在给病人办理完住院手续后,还未交费,便不见了踪影”。目前,医院对30%左右的患者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减免费用,对自负盈亏的医院造成了很大压力。

  根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许多精神病患者的家属不愿将患者送进医院。一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之所以不愿公开接受治疗,是担心“村里其他人知道后,影响孩子嫁娶”。

  这些患者,有的接受“家庭看管”,甚至出现了“用铁链拴”“用铁门关”等情况;有的则任其到处游荡。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暴力型精神病人“散落民间”,已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

  政府管、社会帮

  专家呼吁建立多维救助体系

  对于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事前预防更为重要。

  河北邢台已建立起“市精神病医院(市精防机构)—县卫生局(县精防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四级防治管理网络,对精神病人实施全面筛查和管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精神病人做随访评估,要求村医一年至少4次对已确诊的患者进行入户随访,并记录至健康档案,录入国家系统。对于出院患者,主管医师在其出院后15日进行首访,此后每一个月至两个月进行跟踪指导,并终身持续随访,以便发现“苗头”时能及时就医。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石英表示,精神卫生医疗康复不应只由卫生部门“单兵作战”,而应成为社会系统性工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精神病患者的管控体系中,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多个机构均与此有关,但由于缺乏统筹,导致职责不够分明,效果不够理想。例如,对于流浪乞讨的精神障碍患者,本应由公安部门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病医院,并由民政部门承担相关费用。但实际上,这些病人常常被直接推给精神病医院,最终医院不得不展开救治,并长期垫付相关费用。刘玉宝近几年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催要此类病人的看护费用,而他形容这一过程像“挤牙膏”般艰难。

  一位从业多年的资深精神病医师告诉记者:“病难治,更难治的是人的观念。病人回归社会后,社会的歧视、不接纳,加之心理疏导的缺失,导致病情反复的很多。”

  专家表示,救助精神病人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一批集医疗服务、看护协助、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将有助于患者的康复。

  2015年发布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

  规划同时提出,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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