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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地加强监管网贷平台 部分暂停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

  • 发布时间:2016-01-11 14:51: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上海1月11日专电(记者王原、周琳)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逐渐暴露,日前多地停止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记者了解到,尽管工商部门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区基层监管部门推出内部防控措施防范风险。

  “经营范围中带有‘互联网金融’‘金融信息服务’这些词在部分省市可能很难注册了。”上海一家代理注册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深圳已经停了,上海也可能会严格控制。但若要注册还是可以改成‘信息技术’、或者‘网络科技’等经营范围。”

  这位公司负责人还表示,由于现在是部分省市停止注册,经营者可以选择在允许的省份注册,然后到上海开设分公司。

  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上海市级层面并未出台类似硬性规定,但不排除一些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自情况,推出内部防控措施,以防范风险。如某些区县市场监管局在受理互联网金融类企业的注册申请后,会与区金融办一起对申请人进行约谈,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范围,对是否有非法集资倾向等进行风险评估之后,再来评判是否办理注册。若合法合规,受理注册申请后也会把企业相关情况报送基层监管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对互联网金融、线下理财等平台的监管明显加强。公开资料显示,宁波市2015年9月全面叫停了互联网金融及线下理财平台广告,11月起暂停受理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财富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资管管理等内容的类金融公司的登记注册,以及分公司的设立。深圳市则从今年1月1日起,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继央行等十部委2015年7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之后,银监会等部门2015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业内称为监管“细则”。细则规定对于互联网借贷平台划定了不得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期限错配、不得混业经营、不得向非实名用户公开宣传融资项目等各项红线。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的推进,2016年P2P等网贷平台将正式结束多年来的野蛮生长,行业空间收窄、增量有限,一批中小平台也将逐渐洗牌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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