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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6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发布时间:2016-01-06 06:34:56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杨野)昨日来自重庆市工商局的消息显示,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全市共有8.6万户市场主体因多种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

  6月30日是申报截止期

  记者从市工商局企业处了解到,从《条例》施行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新旧制度过渡衔接平稳,大多数市场主体存续状况良好。2013年、2014年报公示率均高于改革前的2012年度的年检验照率。

  目前,2015年度的报告公示工作已在今年的1月1日正式开始。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5年12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年报。

  据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重庆市年度报告公示将涉及194.53万户市场主体,其中企业约占58.8万户。

  8.6万户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工商局介绍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或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在年度报告截止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虽然市场主体可以在补报年度报告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记录会“终生”存在于“信用档案”中。

  从目前情况看,重庆市共有8.6万户市场主体因为多种原因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中,经过补报或改正后,目前仍有7.8万户主体未能移出名录。如果连续三年均被列入异常名录,将会被列入处罚更加严格的征信“黑名单”中。

  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的经营将会受到限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被限制或禁止。

  报送办法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重庆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qgs.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除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外,还可以选择到辖区工商所以书面的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市场主体在年度报告公示后,如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6月30日前可自行予以修改,6月30日后要修改,需向工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开放权限后方能修改,修改前和修改后的信息记录均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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