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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驾考场地训练收费”新规

  • 发布时间:2016-01-06 06:29:38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考前训练的收费性质、定价权限、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自本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2年。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考前训练收费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前,为适应驾驶考试场地,进行考前适应性训练而设立的收费项目。该收费项目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并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分级定价。考前训练场地属于政府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入建设经营的,由省物价局负责制定;考前训练场地属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社会资本建设经营的,由各省辖市物价部门负责制定。

  考前训练按照自愿参加原则,由学员自愿报名及缴费,驾校和考前训练单位不得强制、误导学员报名及缴费。各收费单位不得将考前训练费与驾校培训费捆绑收取,不得自行提高标准或分解科目内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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