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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订后计生条例尚未公布 新人为晚婚假扎堆结婚

  • 发布时间:2016-01-01 07:21: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龚棉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龚棉)今起,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取消了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目前,北京尚未公布修订后的计生条例。昨天,为抢休晚婚假,许多新人扎堆领证结婚。

  根据2014年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加上婚假的3天共计10天假期。而刚刚通过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昨天上午8点,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已有数十对新人排队等待。近半数新人表示,正是为了抢休晚婚假对领证时间做出了调整,“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了,目前政策还没变,要等北京的具体细则”。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12月2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12月22日到12月30日,全市结婚登记9096对,较去年同期多了2071对。仅30日一天,就有2500对新人登记结婚,是去年同期人数的6倍。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修订后的计生条例及配套规章仍未公布。目前,上海、广东已确定取消晚婚假,两地均明确,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之前已办理登记手续、但尚未休晚婚假的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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