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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租车 “份子钱”元旦起放开

  • 发布时间:2015-12-31 06:33:22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张希 葛妍) 省物价局昨天宣布,在去年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再下放3项收费的定价权限到市、县,放开原政府制定的35项经营服务收费。其中,备受关注的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也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

  我省各市出租车“份子钱”目前都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高昂的收费一直成为驾驶员的主要负担。今年4月,南京市曾下发《通知》,将南京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租赁承包费标准下调。其中,普通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由6700元/月·车调整为6100元/月·车,下调了600元;双班由7000元/月·车调整为6800元/月·车,下调了200元;中档车型租赁承包费单班由8400元/月·车调整为7700元/月·车,下调700元;双班由9400元/月·车调整为8600元/月·车,下调800元。

  “没有了政府指导价,企业会不会把价格定得更高?”听说“份子钱”放开,一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哥并没有表示出高兴。他说,“份子钱”包括哪些成本?是如何核算出来的?如果这本明细账不公布的话,政府定价和企业定价并没有太大区别。

  “不同的公司,管理成本不一样,价格怎么定也是个考验。”中北公司一名的哥说,我市几家大公司拥有自己的修理厂,车辆维修不收取驾驶员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会体现在“份子钱”的成本里;而小公司并没有修车这项服务,成本相对较低,如果“份子钱”差距太大,肯定会有驾驶员心里不平衡。

  “现在的‘份子钱’是根据各种成本核算出来的,已经不会有太大变化了。”一家出租车企业的负责人说,就算政府不再出台“份子钱”指导价,50多家企业的价格也不会出现乱战。届时,出租车行业协会将会承担起更多责任,根据市场情况、各家的成本核算,以及考虑到驾驶员的情况,商定一个企业、驾驶员共同认可的价格。而出租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的出租车“份子钱”暂时还不会有较大变化。

  据悉,今年9月广州宣布放开出租车“份子钱”后,实际收费目前还没有明显变动。省物价局表示,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情况,以决定下一步是否需要出台进一步的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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