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试水“第一让”
- 发布时间:2015-12-30 14:20: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2月28日,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出让,成为广东省试点改革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让”。
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佛山南海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开始“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实践。随后,佛山紧锣密鼓地试水改革。
28日入市的地块位于南海大沥镇太平村,面积约28.93亩,目前地块基本平整。据太平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块以20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佛山一家企业,成交价为5786万元,拟开发建设为幼儿园,出让年限为30年。年限到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物业会归还村集体,比直接“卖断”给政府或者出租给企业,要划算得多。
南海区政府的有关人士表示,与以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最大的不同在于,该宗土地具有“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贷款”五项权能,土地使用者有更完整的权限,初步实现了集体用地与国有土地的“同价、同权、同责”。
详见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