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老赖”在宁被惩戒
- 发布时间:2015-12-30 06:34:03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江晓峻) 继“老赖”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后,现在“老赖”登记注册新企业任职法定代表人等也被限制了。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该“新规”一个月来,已有20名“老赖”在宁被惩戒。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徐宁介绍,根据《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最高人民法院向工商总局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依法实施任职限制,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登记注册系统自动对涉及失信被执行人登记申请事项实施拦截,并生成《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法院接洽。
“差不多每个星期我们都会遇到好几个这样的‘老赖’,有的是自己前来登记注册企业要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的,也有的是委托他人前来代理登记注册的。”徐宁说,他自己经手的就有五六件这样的案例。比如,有名苏北的“老赖”想在南京登记注册一家投资公司,名字一输进电脑程序,立即就跳出了限制信息,他们当场就将其登记注册申请驳回了。
徐宁介绍,这些“老赖”来自全国各地,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万名“老赖”的身份信息,并进行滚动更新。不管这些“老赖”在全国哪个地方登记注册企业,都会受到同样的惩戒。
“这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个创新,可以让失信者在行政罚款之外,受到更多方面的信用约束,也可以更好地维护法院民事判决的严肃性。”徐宁表示,下一步,南京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守信者处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