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账户将分类限额管理
- 发布时间:2015-12-29 03:29:53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孙奇茹)昨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备受关注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业务政策将在明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将对个人支付账户、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此外,不同交易验证方式的支付账户还将有不同的支付限额规定。
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与银行账户不同,支付账户余额类似于预付费卡中的余额,是支付机构以其自身名义存放在银行,并实际由支付机构支配与控制。这种余额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将可能导致用户的财产损失。
为了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简单快捷,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立支付账户并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Ⅱ类和Ⅲ类账户的余额付款账户分别为年累计10万元和年累计20万元。
由于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等级较高,《办法》规定,只有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资金安全。
这一分类监管方式,是否会影响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第三方支付呢?“Ⅰ类账户完全可以满足临时的、小额的支付需求,比如用微信支付发红包、用QQ钱包给游戏充值等,不会给生活带来不便。”腾讯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根据《办法》规定,只需通过并不复杂的强化身份验证后,用户就能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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