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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维护境外中企安全

  • 发布时间:2015-12-28 23:31:12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王晓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不断增多,海外中企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12月27日透露,2012年迄今已发生涉及中资企业机构的境外安全事件345起,这为我国境外企业投资合作的安全工作敲响警钟。商务部一直高度重视加强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统筹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加强应对。

  加强沟通趋利避害

  在加强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方面,据周柳军介绍,商务部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和印发了相关管理规定,从管理和服务环节帮助企业防范和规避风险。这些规定包括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指南等,商务部还建立了境外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的程序。

  二是不间断地发布境外投资合作的安全风险提示。包括给予及时的预警以及每年都要发布境外投资合作指南。目前已经针对171个国家发布了投资指南,其中对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以及一些非传统领域的安全进行了评估和分析,供企业“走出去”时进行参考,做到心中有数,趋利避害。

  三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境外倡导建立中资企业商会,让大家在海外能够抱团,强化行业自律的同时也加强自我保护。同时有一项刚性的规定是:凡是中资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在海外设立或参与项目建设,要第一时间到使领馆、经商处报到,使企业既得到驻外机构的指导服务,同时也为维护海外企业的利益畅通信息渠道。

  统筹资源加强应对

  周柳军表示,目前中资企业已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普遍建立了境外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响应机制,有一部分企业已经参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包括安全、健康、环保一体化的境外项目管理体系,但由于当前境外的安全风险形势日益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安全事件多发频发,下一步,需要进一步统筹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加强应对。

  具体而言,周柳军表示,企业层面,作为“走出去”的主体,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风险意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要发展得好,安全是第一位的。在投资决策的过程当中要未雨绸缪,做到心中有数,落实防范措施。政府层面,政府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要求企业在高危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的时候,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在前,做到位,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预案。对派出去的人员要“非经培训不派出”,同时还要指导企业主动与驻在国的安保部门建立联系,自觉配合当地安保部门的工作。

  此外,周柳军还补充说,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的网络公共平台进行了提升,其中有一个专门针对“走出去”的公共平台,不但有国别投资指南,还有安全风险提示以及在线办事的便利化栏目。“政府主要为企业‘走出去’当好引路人,也当好服务员,同时也为企业走得更稳更好保驾护航。这样企业在外面的世界才能够安心发展,放手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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