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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油品抽检合格率87.63% 硫含量超标易造成大气污染

  • 发布时间:2015-12-28 16:2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佘颖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佘颖)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了年内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0省(区)的成品油质量集中抽检情况,共对1065座加油站进行抽检,共取样抽检成品油2096个批次。其中,成品油样品合格率为82%,不合格率为18%;油品质量合格的加油站有877座,合格率达到82%,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有188座,不合格率达18%。

   全年油品抽检合格率为87.63% 硫含量超标问题突出易造成大气污染

  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介绍,近年来,工商总局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一起,共同对成品油市场整治和油品质量升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京津冀三省、市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投入抽检经费5404万元,取样抽检41854个批次,抽检合格率为87.63%;抽检加油站25810座,其中含有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是3552座,不合格率为13.76%。

  抽检发现,油品质量整体向好,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车用汽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硫含量、辛烷值和甲醇含量等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车用柴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硫含量、闪点和冷滤点等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而硫含量超标会造成大气污染。

  出现油品质量的原因包括炼化企业的非达标炼制、终端销售环节及运输保存环节的不善管理。此外,少数加油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汽油中添加甲醇等添加剂,以次充好,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进行销售。

  部分加油站存在非法炼制、勾兑的油品

  抽检还发现一些加油站问题仍比较突出,例如站内油品标识不明确,0号柴油没有标明是“车用柴油”还是“普通柴油”,容易误导消费者。

  还有一些加油站销售小型炼厂非法炼制勾兑的油品,或者用低标号汽油同高标号汽油混合勾兑后充当高标号的汽油进行销售。

  另外,成品油进货渠道多元化,对油品质量把关不严,并且缺乏专业运输设备,导致油品质量难以保证。一些加油站无法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进货单据和销售记录,无法确认其供货商、进货时间、进货量、销售量等信息,存在从非法小型炼厂进货的现象。

  尤其在省域交接处、城乡结合部、乡镇、高速公路沿线等偏僻区域,由于监管力量薄弱,油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

  明年将重点加强对东部11省(市)油品质量抽检力度

  刘宏伟特意强调,本次抽检为靶向性抽检,所抽检省市为重点选取的空气质量较差地区,重点抽检范围是本地区主要交通干线和城乡结合部加油站,同时兼顾销售量较大、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加油站,数据不能代表全国油品质量和加油站情况。

  而且,抽检也反映出成品油国家标准设置需要适时调整。以车用汽油为例,GB17930-2013中规定“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这一规定含糊不清,比如应如何认定是否“人为添加”,是否允许含有这些成份,允许含有多少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2015年初步统计为14475万辆,每千人保有量为105.83辆/千人,与美国目前千人保有量为802辆/千人相比,未来我国机动车增长还有较大空间,未来市场监管部门更需要加大成品油质量监管力度,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促进大气污染治理。

  鉴于2016年东部11省(市)将率先全面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执行国Ⅴ标准,将重点加强对东部11省(市)油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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