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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4张

  • 发布时间:2015-12-26 03:33:31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王赫) 个人今后在同一家银行不能随意多开立银行卡了。记者了解到,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银监会近日出台的一项新规,明年起同一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同家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将遏制银行卡买卖等行为,为电信诈骗的销赃设置障碍。

  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医保类卡)。《通知》还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

  昨日,记者走访西安多家银行了解到,工商银行已率先响应,在其官网发布相关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客户之前已持有4张(含)以上的借记卡,不受此影响可正常继续使用,但银行不会再为其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

  记者咨询西安其他一些银行了解到,大部分银行自行规定,同一客户的借记卡开卡数量最多为10张,暂未收到总行相关通知,银行的官方网站上没有类似通知。

  “新规主要是为了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据银行人士介绍,目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链”,从收购身份证到冒领银行卡,再到网上买卖和实施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是电信诈骗、克隆卡盗刷等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同时,业内人士提醒,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手中的银行卡及密码,勿将银行卡转借给他人,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将长期闲置的银行卡及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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