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发布时间:2015-12-25 08:29:16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2015 年12 月25 日
债权明细:
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债权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分行
债务人
内蒙古弘丰锆业有限公司
上海友赐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君电商贸有限公司
达拉特旗振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旭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达拉特旗昊蚨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达拉特旗四海运输有限公司
赤峰市巴林左旗浙盛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阿鲁科尔沁旗厚德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渔蒙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金蒙交通设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
内蒙古弘丰锆业有限公司、高倩、沈海波、达拉特旗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合格议付
合格议付
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李美丽、李瑞东
李占伟、邬忠、鄂尔多斯市欣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云龙、张海清、李美丽、李瑞东、蔺芳娥、牛雅梅、乔翠梨
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李占伟、牛雅梅
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李占伟、牛雅梅
赤峰市巴林左旗浙盛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张苏平、仪宁
阿鲁科尔沁旗厚德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大高科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张苏平、仪宁
巴彦淖尔市欣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詹强、高瑞霞
内蒙古奥利星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卢凤、邱宏延
本金
170,303,911.51
465,413.61
620,551.47
70,000,000.00
74,964,439.90
80,000,000.00
59,989,005.09
98,372,986.48
49,394,198.75
24,745,349.09
14,942,939.5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3409
传真:0471-6908192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3号农行大厦16-20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联系人:房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4955753
传真:0471-4955902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转让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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