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4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中国经济“引”力十足

  • 发布时间:2015-12-25 04:31:12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李可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即将“翻页”,中国吸引外资“大戏”可谓风生水起,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1041亿美元,同比增长16%,预计超额完成全年10%的增长目标。

  尤为可贵的是,上述成绩是在中国当前吸引外资面临的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取得的。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4年全球吸引外资规模达1.25万亿美元,同比下降8%。在发达国家推进再工业化战略的背景下,全球外国投资“蛋糕”规模正在缩小。

  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可喜,引资结构亦在不断优化。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传统产业投资已相对饱和,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政策已经改变,传统的引资方式已行不通。与过去“放到篮子里都是菜”相比,如今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择优选资,从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环境保护等角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当前,中国改革开放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统筹开放型经济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成为必然选择。吸引外资领域的开放时不我待。

  今年4月10日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将限制类条目从2011年版的79条减少至38条,目的正是推动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此次修订,鼓励类条目修改了76个,主要是调整指标和优化结构,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外资质量。

  9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在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上,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内容,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9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外资企业来华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放,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商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改革越来越深入,市场越来越开放。在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的过程中,在华外资有望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中国投资环境的吸引力将不断增强。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