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也是家暴 反家暴法拟扩大家暴范围
- 发布时间:2015-12-21 13:1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记者李哲)今天,《反家暴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审,草案扩大了保护范围,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规定有同居关系的人等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应适用该法,并提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根据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部门提出的意见“除身体外,精神暴力等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暴力形式,建议扩大家庭暴力的范围”,草案将原第二条修改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伤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为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草案增加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草案还增加规定,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