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送交审议:慈善财产不得私分挪用侵占
- 发布时间:2015-10-31 15:42:3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拟将每年的3月5日设为“中华慈善日”。
草案对信息公开、个人募捐、善款税收等问题均有相关规定。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明确电影中禁止包含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等八项内容,影院放映电影过程中不得插播广告。
慈善法 不得私分、挪用和侵占慈善财产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只能根据章程或者捐赠协议的规定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
草案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妥善管理,专款专用;对募集的实物,妥善管理。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扣除成本等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约定的捐赠目的。
个人不得公开募捐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
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本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由民政部门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
草案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使用情况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监(印)制的捐赠票据。
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等方式约定的用途且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国务院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系统。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得公开。
另外,捐赠人或者受益人不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的,不得公开。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或者慈善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或者知识产权的,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电影产业促进法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草案明确,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国家鼓励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草案要求,电影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草案对电影不得含有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八项内容禁止出现在电影中。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四,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宣扬邪教、迷信;
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
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七,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影院放映电影时不得插播广告
草案明确,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统计销售收入。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草案还表示,国家倡导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由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文/记者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