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例蔬菜价格保险让农民不再靠“押宝”种菜
- 发布时间:2015-12-21 05:34:12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开栏的话:从2012年起,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中央和全国各大金融机构引进人才加快推进甘肃金融改革发展。几年来,这些金融挂职干部从第一批的61人增长到第二批的120人,覆盖了全省所有市、县区,并针对性地重点加强了企业从事金融工作、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力量。这些金融挂职干部胸怀全局,扎根基层,着眼于市场需求和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不断推动地方金融发展,使全省金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甘肃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力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从今日起,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金融办共同在本报开辟《金融挂职干部思与行》专栏,刊出金融挂职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甘肃金融改革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金融创新与精准扶贫有效融合、金融支持“一带一路”与区域发展研究等前沿课题撰写的体会文章,以飨读者。
宋晶林
永昌县是传统的农业县,具有高原无公害蔬菜种植的特色产业优势,但受市场流通等因素影响,农民每年都是“跟着感觉走”,以“赌一把”的押宝心态种地。菜价好的时候,满心欢喜;价格低的时候,伤心不已,甚至因菜返贫。2015年,永昌县立足金融支农、精准扶贫开展甘肃省首例蔬菜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力争有效缓解“蔬菜卖难”,增强当地菜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让农民种菜不再“押宝”。
这项试点工作,自2015年春节后启动,准备工作历时半年。全套保险产品条款和方案于7月中旬获得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审批通过,于2015年7月底通过人保财险金昌市公司,在六坝乡、东寨镇和城关镇三个试点乡镇正式开展承保出单工作。根据永昌县实际,保险方案设计为每亩蔬菜的保额不超过2000元,基本可以覆盖蔬菜种植的物化成本和一部分合理的预期收益;费率为10%,每亩蔬菜的保费不超过200元;保费的分摊比例为省级财政50%,市县两级合计30%,农户自行承担20%。每亩蔬菜农民自缴保费不超过40元,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目前,全县共承保今年秋季种植和收获的娃娃菜与青笋两个蔬菜品种1557亩,保费收入30.38万元,为蔬菜种植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提供了超过300万元的风险保障。
这项试点工作,具有两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同一份保险产品提供了两类保险保障,即覆盖蔬菜种植期的自然风险和收获销售期的价格风险。在种植期内发生自然风险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受损程度,根据蔬菜不同种植时段的约定赔偿比例进行赔付;收获上市后在15天的保险期间内,蔬菜平均离地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时,保险公司对价格跌幅部分进行差额赔付。二是探索建立银保合作的金融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和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建立综合保障机制,将投保蔬菜价格保险作为银行向种植农户发放涉农贷款的优先条件,可以缓解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投保农户利用贷款开展蔬菜种植,并可以用于缴纳保费;在发生自然风险或价格风险后,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款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用于恢复再生产。
9月初,永昌县连续降雨,导致六坝乡部分娃娃菜在收获期菜心渗进雨水,出现沤烂导致减产。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查勘定损,启动永昌县蔬菜价格保险首笔理赔工作,共为52亩娃娃菜提供赔偿金额2.34万元,弥补了蔬菜种植农户的损失。9月30日,当地遭遇严重霜冻灾害,导致大面积的青笋腐烂绝收。保险公司迅速启动查勘定损工作,共为209亩受损青笋提供赔偿金额32万元。截至10月底,两笔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保险事故理赔款合计34.34万元,已全部赔付至投保农户手中,让蔬菜种植户吃下了“定心丸”。10月,受周边市场蔬菜集中上市因素影响,永昌县娃娃菜的销售价格持续低迷。根据价格监测跟踪结果计算,在保险期间内部分蔬菜种植户的平均离地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视同保险事故发生。截至11月中旬,价格保险理赔款52万余元已经全部赔付到位,为农民补偿了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保障了蔬菜种植户的利益。
作为全省首例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项目,今年在永昌县开展的承保理赔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达到了预期设计效果,在发挥农业保险帮助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现利用金融工具为全县农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副处长,挂职永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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