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走出去”亟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 发布时间:2015-12-14 07:46: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恐怖袭击正在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新风险。
11月20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赴马里交通部洽谈合作项目的3名员工在马里巴马科丽笙酒店袭击事件中不幸遇难。这已经不是中国企业海外发展遇到的第一次恐怖袭击。商务部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0年起至今,共发生涉及中国企业机构的各类境外安全事件345起。
在新形势下,境外中国企业面临哪些新特征,又将如何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呢?
企业主动“走出去”意愿增强
《2015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下称《报告》)将中国企业“走出去”分为三种主要形式,即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与输出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企业,更容易遭遇企业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问题。
《报告》称,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已连续多年实现快速增长,在2006~2014年的8年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新签合同额由660.1亿美元增加至1917.6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4.3%。完成营业额由299.9亿美元攀升至1424.1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1.5%。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主任金锐表示,过去,中国企业承包工程的市场以中东、非洲、东南亚为主。现在中国企业不仅开始向欧美的高端市场进军,而且开始在传统市场承包大型的互通互联工程。
在承包模式上,中国企业的融资能力日益增强,在国际市场上带资承包比例也越来越大。除EPC(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外,中国企业还在积极探索BOT(即基础设施特许经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模式。
“走出去”企业的规模和技术能力也在提升。金锐说:“以前商务部对于海外承包工程的内容统计是500万美元,现在的大项目要1亿美元起。”同时,项目层次与附加值不断提高。这不仅体现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大型电站的项目建设上,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通信企业也赢得了广大的海外市场。
不仅如此,更多的中国企业在主动“走出去”。金锐说,施工只是海外承包工程的一部分,还要牵扯方方面面的因素,以往中国企业到海外承包工程的意愿并不强。但是在今年年初的一个关于高铁项目的会议中,她明显地感觉到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在加强。
然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也增大了中国企业面临的境外安全风险。对此,常年在国外工作的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蔡传胜有着直观感受。
蔡传胜表示,过去中国企业受限于经营范围和规模小,知名度比较低,遇到的风险主要是疾病风险与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问题。现在中国企业更多面临的是恐怖袭击、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非传统性的安全事件。“比如说对商务人员的攻击、恐怖袭击等,都属于遇到的新风险”。
在非洲的工程类国企最易“受伤”
“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它们遇到的境外安全事件也在增多。
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2004~2015年间的新闻,梳理出37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涉及中国企业的重大境外安全事件。在37起重大境外安全事件中,按照事件发生区域划分,54%的事件发生在非洲,41%的事件发生在亚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各发生过1起。按照安全事件的性质分类,高达90%的安全事件为武装分子袭击,普通抢劫占比5%,而劳资纠纷和环境灾害则分别只发生过1起。
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中心秘书长刘海方认为,中国企业在非洲遇险比例较高首先是因为当地恐怖主义活动猖獗。非洲很多国家曾经是战乱国,战乱结束后大量武器流落民间,再加上社会不公正的问题,使得很多生存艰难的人最后演变成了恐怖分子,索马里海盗就是典型案例。
针对遇袭企业多集中在施工和开采类国企的现象,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经济研究所所长刘青海表示,境外的中国民企主要从事制造业、零售业和商贸业,它们分布在闹市或工业园区,遇袭的概率相对较少。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采等行业对资金和抗风险能力有较高的需求,进入的大部分企业是国企。
刘青海说,基建、资源开采的行业特征决定了这些国企多在偏僻地区施工。此外,国企的性质也容易被当地的民族主义者利用,煽动当地居民的不满情绪。
刘青海认为,中国企业应该加大对安保支出的投入。据她了解,中国企业在埃塞俄比亚的安保支出大约占总体销售收入的1%~2%,而西方企业安保支出占比则在3%~5%。此外,她所在的课题组在2011~2012年对33家在非中国企业的调查显示,国企55%的本地化率远低于民企85%的本地化率。所以,国企可以考虑为更多当地工人提供就业岗位。
刘海方表示,中国企业进入非洲社会,需要加强对当地文化的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在很多方面可能比中国人强,而且他们跟自然界之间的共生关系也更明显。“所以我们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作环境风险的评估”。
相关政策“保驾护航”
针对近年来中国企业不断增多的境外安全风险,商务部等部委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力图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在《2015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统计的33项涉及“走出去”的政策法规中,共有6项政策与此相关。
其中,商务部等6部委在2010年发布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提出了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
《规定》指出,对外投资企业需要对派出人员在出国前开展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制定派出人员行为守则,制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改委、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地工商联负责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2012年,商务部进一步出台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下称《指南》)。
《指南》将PDCA循环(即质量环,是管理学中的通用模型)作为安全风险管理方法,通过计划、执行、检查和行动四个环节,构建企业境外安全管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具体环节,《指南》还提出了风险评估准则、营地风险管理规划设计、工作前安全分析、启动前安全检查、工作循环检查、物流风险控制、境外医疗健康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等可操作性的规范。
2010年商务部出台的《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与2013年商务部等5部委出台的《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则分别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两方面,对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作出了指导。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认为,(这些政策法规)既有操作性也有原则性,大体形成了以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政府部门和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协调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机制,近年来,这个机制已经成功处置了多起我国企业机构的境外安全突发事件。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也在近期表示,商务部将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要求企业在高危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时,须事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
与此同时,商务部还将通过政府渠道积极做相关国家工作,促请相关国家加强对当地中国企业机构和人员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安全形势研判,及时向企业发布安全风险提示信息。
要抛弃“事件发生后再应对”的想法
除了政策护航,企业还需要做些什么?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包括中国石化、中国建筑、中信建设在内的多家国企及子公司此前均发布过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中铁在回复给记者的邮件中称,该公司目前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行“三层三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国中铁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分层级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能;二是实行预警机制,根据风险不同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预警;三是实施分级响应机制,将境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三级响应;四是细化处置程序和流程。
考虑到项目国家数量众多且差异较大,中国中铁还实行了“区域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综合协调”。并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发挥OA协同办公平台、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软件作用,确保信息及时、部署及时。
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高级业务经理武铮认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首先要抛弃“事件发生后再应对”的想法。“通过侦测风险、评估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概率,这是一个最有效的途径,所以我们建立了一套风险识别和侦测的体系”。
比如,中国交建会从专业的国际风险咨询公司购买服务,该公司根据中国交建的业务范围,每天提供世界各地的危险信息。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会每月发布一份《海外公共安全形势月报》,列出一类高危国家要求各单位关注。不定期发布《风险提示》,要求海外业务单位及境外机构提高警惕,加强安保工作。
目前,中国交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境外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在集团层面,有海外事业部执行境外安全管理的职能;在每个工程局,包括中国港湾、中国路桥这样的平台公司,也有专人负责的境外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到400多个海外项目部,则是有项目上的安监部和安全质量部履行这方面的职责。
不过,武铮表示,目前项目上的安全管理部门“可能更侧重于工程安全、安全生产,但是他们在应急意识、储备的文件和制度方面可能有一些差距”。中国交建近期召开了突发事件应急的专题会,准备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一套从集团到下属工程局,从驻外机构到项目部的应急沟通体系。
“要确保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应对非生产安全类的、大型的突发事件,保障第一时间沟通和上传下达,形成一个信息沟通的流程。”武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