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人员省内出差住宿费提高标准
- 发布时间:2015-12-11 14:29:23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赵曼通讯员严文达王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提高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人员到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其中,济南等11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80元,莱芜等6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60元。此外,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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