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2.5天休假模式 成少数人福利
- 发布时间:2015-12-10 07: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报道,近段时间,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实行“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网民表示,一方面,2.5天休假模式“先行先试”,应避免拉大社会福利差距,也不应影响到民众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另一方面,提倡为落实2.5天休假创造条件,更应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普惠性”法律和政策。
避免成为少数人福利
对于部分地区推出的非强制性的2.5天休假模式,一些网民担心会加剧休假福利差距。
2.5天休假的政策措施,源自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行弹性作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才能休2.5天。像我们这样双休都落实不了的小公司,只能瞪着烧鸡啃干粮了。”网民“大魔王龙艾克”说。网民“朱昌俊”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忽视2.5天休假模式可能带来的权利失衡的焦虑,无疑将增加政策落实的阻力和民众的怨念。
此外,有网民指出,推行2.5天休假模式别演变成“周五下午全都不办公”。网民“郭元鹏”称,很多市民还是习惯于在周五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这就需要实施了2.5天休假模式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必要的业务不能停止。
落实法定休假更迫切
“相较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落实2.5天假期,夯实整个社会休假权利的基石,在当下而言应该要迫切和重要得多。”网民“朱昌俊”写到。
网民“孔令晶”说,“长假也好,短假也罢,其前提就是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这一点不容质疑。期待2.5天小长假能成为改变和落实我国劳动者休息休假制度的一个契机,能以更加灵活的姿态进入到用人单位和用人者的视野,给更多的人带来福利。”
网民“潘洪其”表示,从保障职工公平休假权的角度看,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普惠性”法律和政策,比落实“有条件”的2.5天休假规定更加重要和紧迫。为此,不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职工也要理直气壮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不但各级工会组织要当好职工行使和维护权利的“保护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也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让用人单位不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让违者支付沉重的代价。
(记者 张小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