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超七成半老人月网购不过千
- 发布时间:2015-12-01 07:26:00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市消委会发布《广州市老年人消费调查报告》
广州消费者委员会经过历时半年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昨日发布了《广州市老年人消费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广州市老年人消费环境及老年人消费者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将为相关部门改善老年人消费环境制定相应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调查结果显示,日常生活保障和医药消费是广州老年人主要开支,消费中近九成老年人对消费诈骗有一定了解,不过遇到消费纠纷时,虽然近半数消费者会与经营者交涉,但仍有近三成消费者选择忍耐。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张开仕、李琼
根据广州市老龄办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共有140.6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6.75%。按照国际惯例,60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即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广州市初步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广州老龄化人口比例高的同时,老龄化人口增长也较快。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广州市老年人口增长的总量分别为4.9万人、5.2万人、6.61万人、7.61万人,增长率分别为4.2%、4.3%、5.3%、5.7%。按照统计预期,老龄人口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消费项目
日常生活保障+医药费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广州市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仍然依靠积蓄、退休金和子女供养等传统渠道。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积蓄”、“退休金或养老金”、“子女供养”,中选率分别是44.62%、42.83%、41.43%。
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老人消费主要用于何种用途呢?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老年人每年消费支出占收入三成以上的有“日常生活保障”、“医药费用”、“投资理财”、“旅游”、“保健品”和“文化娱乐”。其中,“日常生活保障”、“医药费用”的中选率最高,分别有54.38%和51.79%;其次是“投资理财”和“旅游”,再次是“保健品”和“文化娱乐”。
消费方式
实体店购物+低频率网购
广州老人从哪里获取消费信息的呢?调查显示,广州市老年人了解消费信息的渠道最主要的是“电视电台和报纸杂志广告”和“亲朋好友和熟人介绍”,中选率分别是46.81%和44.22%;其次是“商家发送的电话、短信、邮件广告”和“自己上网搜索查看”,中选率分别是26.69%和18.73%。可见,虽然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广告和亲友熟人介绍仍然是广州市老年人了解消费信息的主要渠道。
在消费方式上面,广州市老年人仍然最钟情于直接在实体店消费。广州老人网络购物的频率并不算太高,以一月一次、一周一次为主。每月网购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比例超过七成半,显示老年人在网络消费方面比较节制。
消费维权
了解骗局+自己维权
老年人是消费的弱势群体,对于身边的消费骗局,广州市老年人是否有所了解呢?调查显示,广州市老年人了解“药品保健品骗局”、“电话诈骗”、“食品骗局”的分别有40.84%、34.86%、21.31%;选择了解“旅游陷阱”、“医疗器械骗局”、“投资理财骗局”、“其他骗局”的分别有16.33%、14.94%、10.56%、19.72%。
在与哪些经营者发生过消费争议的问题上,与广州市老年人发生较多争议的经营者主要集中在药品、食品、医疗保健品、老人俱乐部等与老年人身体健康、保健治疗、休闲娱乐等关系密切方面。
发生消费争议时,有超过七成的广州市老年人选择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交涉和投诉;但同时还有近三成的老年人选择忍受。
案例
八旬高血压老人
被忽悠5万元
黄伯是一名80多岁的老人,于2015年3月15日到广州市消委会举办的咨询活动现场反映情况,称其在医院住院期间,某频谱治疗仪的工作人员游说其购买频谱屋,称该产品最适合高血压的病人使用,老人花费5.08万元购买后向医生了解,医生告诫不能使用频谱屋。所以老人到活动日现场投诉,并提出该频谱公司退回其5.08万元的要求。
专家表示,经营者宣传频谱仪有治疗高血压的功效,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存在欺骗、误导老人购买产品的情形,应当按照老人的要求,退回商品价款。
措施
市消委会为老人开辟
消费纠纷“绿色通道”
目前,老年消费者的关注点集中在食品、营养保健品和药品等方面,权益受损的领域也集中在这些方面,而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问题是引发老年人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制作与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食品、药品、保健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此外,消委会还建议开辟优先受理老年消费纠纷投诉“绿色通道”,在接待和受理老年消费者咨询投诉时,尤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在时间上给予优先安排;在言语上给予热情关心;在行动上给予快速办理,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