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 发布时间:2015-11-28 05:52:47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香港拥有的六大优势产业中,服务业占了三项——检测和认证、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协议的签署使香港服务业企业获得了进入内地市场的先发优势,将促进香港服务业从优势产业向支柱型产业迈进,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服务贸易平台的地位。“十三五”时期,我国将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和扩大开放等,促使社会生产体系向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流通性服务及社会性服务等领域分工深化。两地深度融合,将会形成更为显著的共赢格局——
11月27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全境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协议》中“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有优于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协议》设“最惠待遇”条款
《协议》参照去年签署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广东协议》”)的框架结构,成为CEPA框架下一份独立的有关服务贸易的子协议。
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教授陈章喜认为,《协议》内容开放力度大、水平高,有多项突破,亮点很多:
一是内地对香港开放地域的全面性。《协议》在总结《广东协议》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在内地全境区域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服务业的开放,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只要有优于CEPA的措施均将适用于香港。
二是内地对香港开放领域的深度性。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部门的95.6%,其中62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比《广东协议》增加4个。使用正面清单的领域,跨境服务、文化、电信等新增开放措施28项。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限制性措施仅120项,比《广东协议》负面清单中132项限制性措施减少12项,其中的28项限制性措施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
三是内地对香港开放措施的配套性。《协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与负面清单模式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除了《协议》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文化领域的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协议》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以更加便利香港业者进入内地的市场。
取得进入内地先发优势
中央政府提出在“十二五”规划期末,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去年签署的《广东协议》,以先行先试方式率先在广东实现此目标。
中山大学自由贸易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认为,对于香港来说,该《协议》的签署为香港服务业全面进入内地市场争取了先发优势。对于内地来说,实施《协议》将倒逼国内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改革。《协议》要求全国各地要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模式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除了《协议》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文化领域的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协议》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服务贸易平台作用更显著
《协议》签署后,香港的服务贸易平台优势将更趋显著。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马莉莉教授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和扩大开放等,驱使社会生产体系向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流通性服务及社会性服务等领域分工深化,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以实现战略转型。在此过程中,中国需通过软硬件设施的互联互通,构建更为开放通达的国内外市场空间;并适应国内转型升级需要,引进更为先进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及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由此,我国将从以往关注实物贸易自由化,转向需要更高程度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马莉莉表示,2013年以来,我国启动几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探索扩大开放、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可行路径。2014年底《广东协议》签署,成为内地首个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签署的自贸协议。此次《协议》签署,内地从开放地区、领域、程度、配套管理等各层面,落实与香港这一自由港的全方位、高水平服务贸易自由化,这成为中国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实践。
马莉莉说,香港是亚太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协议》签署不仅使香港可以发挥既有服务优势,获得内地服务市场成长带来的发展机遇,而且有助于吸聚国际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先进服务提供者,以香港为平台加大对内地服务业投资与贸易,由此带动香港服务业转型升级。随着内地分工深化,香港提供订制服务及两地深度融合,双方将会形成更为显著的共赢格局。同时,有利于充分发挥香港在国家“一带一路”共建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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