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发行优先股提速 类金融机构最积极
- 发布时间:2015-11-27 07:10:2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文举
新三板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趋势有加速之势,11月26日,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这是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9月22日发布以来,第五家公布发行预案的企业。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目前已公布发行预案的5家企业中,包括1家金融机构,3家类金融机构,1家普通企业。其中鑫庄农贷属于金融机构,诚信小贷、思考投资、中国康富均属于类金融机构,中视文化为非金融机构。
“目前发行预案的企业属于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的居多,这符合企业发行优先股的诉求。对于投资人来说,优先股相当于固定收益投资产品。”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思考投资是一家专注于通过股市一级半市场(大宗交易平台)进行投资的阳光私募投资管理机构,主营业务是对“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进行管理。据思考投资发行预案,本次优先股拟融资规模不超过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且不超过 2亿元。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上市公司资产并购业务等。
在此之前,11月20日,融资租赁企业中国康富披露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拟以100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优先股,募集不超过15亿元用于拓展公司市场化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为截至目前发行规模最大的企业。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优先股的属性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更接近于债券。对于企业来说,发行优先股可以不改变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权,未来新三板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将成为发行优先股主力。”
“收入比较稳定,并且规模相对比较大的企业将会热衷于发行优先股。”宋国良称。
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比较,新三板发行优先股最大的亮点是实行备案制,而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是公开发行,还要受到价格的限制。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适合发行优先股融资,但不排斥其他行业企业发行优先股。”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资金需求量较大、现金流稳定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补充低成本的长期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创业期、成长初期的公司,股票估值较低,通过发行优先股,可在不稀释控制权的情况下融资;进行并购重组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作为收购资产或换股的支付工具。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隋强11月24日表示,将完善优先股的规则体系和技术支持,制订优先股发行备案文件的审查要点和审查工作流程,加快优先股转让涉及的技术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尽快实现转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