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
- 发布时间:2015-11-26 21:41: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第三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近日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取得了哪些成果?我国税务部门将如何进一步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上述问题,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26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推进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实施
问:这次会议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此次会议就G20领导人峰会和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共同关注的税收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公告明确金砖国家税务部门之间就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后续执行情况进行交流,推进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实施准备,共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
问: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会议形成哪些共识?
答: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通过恶意税收筹划,将大量利润滞留在无税或少税的避税地,形成了在每个国家都不缴税的“灰色利润”,这不仅造成了税基侵蚀,也严重扰乱了国际经济秩序。
近年来召开的G20峰会,都将打击跨国避税作为重要议题,全球新一轮反避税浪潮正在兴起。王军强调,金砖国家要通过应对BEPS项目,加大在转让定价、自动情报交换等领域的合作,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共同打击跨国公司或高收入个人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税收信息不对称,向避税港和避税地转移利润或者隐匿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这一倡议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积极响应。
做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引领者
问:中国已经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有什么具体打算吗?
答:伴随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要努力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广泛参加国际税收组织活动,积极做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引领者,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围绕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推动完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机制;
——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建立健全跨境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和跨境税源风险监管机制,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
——主动开展对外税收援助。主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更大力度对其提供税收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记者何雨欣、仲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