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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份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

  • 发布时间:2015-11-26 07:00:1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截至11月25日,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2014年相比,除四川省持平外,其他20个省(区、市)工资指导线均为下调。专家分析,这反映出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

  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专家预计,“十三五”期间,总体上工资仍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赵晓

  新疆河南江西基准线最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分别是新疆、河南、江西、海南、四川、河北、甘肃、北京、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天津、上海、福建、广西、云南、青海、广东、辽宁、吉林。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上述省(区、市)中,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最高的是新疆、河南、江西三省,达到12%;在平均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南4省市并列第一,上线水平达到18%;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甘肃和江西最高,为5.0%。

  与2014年相比,在基准线方面,除了四川省和去年持平以外,其余20个省(区、市)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省和吉林省的基准线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以上海为例,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较去年下降2个百分点,上线为16%,与去年持平,下线为4%,较2014年下降1个百分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基准线为11%,今年下调0.9个百分点;增长上线为16%,下调1.5个百分点;增长下线为3.5%,下调0.5个百分点。

  企业工资指导线素来被认为是区域经济的风向标之一。近两年来,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进行转变。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仍然不减。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前三季度,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48777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9%,创下6年来新低。

  这种迹象在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也有所体现。“多数地区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为持平或下调,反映了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此前表示。

  部分省份要求效益好的企业提工资

  为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约束力,也有部分省份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陕西省人社厅提出,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广东省人社厅则要求,根据今年最新发布的指导线,企业效益达到同行平均水平的,可大体按基准线(8.5%)涨工资。效益增长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能超过警戒线的12.5%。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指出,经济新常态会带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也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有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居民的消费支出比例,又能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经济增长。

  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乔健预计,“十三五”期间,总体上工资仍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最低工资标准将每年保持10%左右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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