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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场监管部门与银行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 发布时间:2015-11-24 00:33:42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殷聪 曹小琴 金燕)企业的任何失信记录今后都有可能导致在银行的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者承受更高的贷款成本。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签署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正式打通了金融和市场监管两个领域的信用“基础设施”。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市民自己当BOSS的门槛已大大降低。据初步统计,宁波目前共有70万市场主体,其中今年就增加了11万。如何通过信用手段,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管,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10余年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了一套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此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把市市场监管局掌握的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尤其是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查询服务和决策支持。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也将把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提供给市场监管局,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供服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帮助商业银行正确选择贷款对象、确定授信额度以及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失信信息一旦被银行掌握,将直接影响企业的银行贷款成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办主任徐东说。此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对失信企业的制约,更好地发挥政务诚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日后开展更多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信用治理机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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